MIT 和 杰弗里·爱泼斯坦
在2024年的NeurlPS上,有个MIT的教授说有个该校的来自中国的学生造假,又说:“NOTE: Most Chinese Students I Know Are Honest and Morally Upright.”
我很生气,遂书此篇。
MIT 有多人和 杰弗里·爱泼斯坦 有关。
1 Marvin Lee Minsky (1927-2016): 达特茅斯会议的组织者之一,有功。2015年,爱泼斯坦案的受害者之一指控他强奸。因为此案涉及美英众多政治人物,所以取证困难。他没有受到惩罚。详情见此处。
2 Edward Boyden (1979-): 光遗传学的发明者之一,有功。有关自己和爱泼斯坦的交往,2020年,他写了一封道歉信。看起来,他似乎很诚恳。但是大家又不是小孩子,他特么早想啥了,现在东窗事发知道后悔了。
3 Joichi Ito (伊藤 穰一) (1966-): 企业家、风投。MIT Media Lab的负责人。他积极地从爱泼斯坦那里要钱。东窗事发后,辞职。但是大家也不是小孩子,应该明白”积极要钱“对一个企业家和风投意味着什么。
我认为,依法的处理方法是——闵斯基的事让警察去查,查不到就还他清白,查到了该怎么判就怎么判。其他几个收钱的,从他们的基金(funding)里面罚1-2倍收的钱就行了。
相关报道
- 2020-01-10, Goodwin Procter report says senior members of MIT’s administration approved Epstein’s donations to MIT
- 2020-01-10, MIT releases results of fact-finding on engagements with Jeffrey Epstein
- https://www.wired.com/story/dirty-money-and-bad-science-at-mits-media-lab/
- https://www.newyorker.com/news/news-desk/how-an-elite-university-research-center-concealed-its-relationship-with-jeffrey-epstein
- https://www.nytimes.com/2020/01/10/business/mit-jeffrey-epstein-joi-ito.html
- Summaries of these links by ChatGPT
注:
我和 X 对此事进行了一场辩论。
X:李世民杀兄杀侄,不妨碍他后来对老百姓做好事。你为什么不能接受爱泼斯坦做好事。
我:李世民那时候又不是法治社会。杀人和强奸是最恶劣的犯罪、剥削。像爱泼斯坦这种重犯,可以由政府没收其财产,之后以政府名义捐款,绝对不能以他的名义捐款,否则就是在告诉大家在法治社会功过也可以相抵。换句话说,应剥夺此类重犯的捐款权,就像剥夺荣誉权一样。
X:莫生气。你为啥这么生气呢?这事和你我有什么关系,远在天边。
我:如果换成你导或者我导,你认为他俩不会接受这笔钱吗?我看现在的这帮科学家,为了自己升官发财、沽名钓誉,什么钱都敢收。其实这事离我们很近。另外,终有一天,你我也会是为人父母。